按照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对广元中学党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中共四川省广元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情况,紧盯职能责任,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广元中学党委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以直接到巡察组办公地点,也可以通过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电子信箱举报。
市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地点设在:广元中学博学楼三楼;
意见箱设置在:广元中学博学楼一楼;
邮政信箱设置在:利州东路一段993号(中共广元市委巡察办1号信箱);
值班电话:1532859232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
电子信箱:845848328@qq.com。
中共广元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