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庭铭)4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考试院获悉,我省出台《关于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通知》,规定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体育尖子有关称号或成绩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今年仍可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加分照顾,分值为5分。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于2017年6月17日在成都集中进行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由成都体育学院负责实施。
通知显示,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申请享受普通高考加分的,须参加资格认定,认定合格的考生不再测试。
资格认定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需于2017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带上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到成都体育学院体育馆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如果认定不合格但符合专项测试条件的考试,也可以申请参加专项测试。
另外,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参加以下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或其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若申请享受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照顾,则须在2017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到成都体育学院体育馆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在6月17日下午14:30进行测试。
按照通知要求,所有参加申报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需自行填写《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登记表》等资料,并通过市州教育局在体育局进行审查后于5月25日前全部报送至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具备条件的考生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