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考生参加省外高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1.音乐学专业校考资格线:220分。

  2.艺术史论(音乐史论)专业校考资格线:240分。

  3.录音艺术专业校考资格线:200分。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资格线:230分。

  5.音乐表演专业校考资格线:240分。

  注:音乐类各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