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12月8日下午16:00点,我校继“12·4宪法日”之后,在学校副校长王兴福的主持下,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我校法制副校长李强才通过广播系统面对全校师生举行了“汉寿讲坛第六期——弘扬法治精神,守护健康成长”的法制讲座。
李校长用浅显的语言,从历史的发展,从现实生活,从历史名人休谟、柏拉图、柏克、培根、布什、商鞅、孔子、邓小平的名言等多方面入手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为什么搞法治?法治包含哪些方面?我们如何做?通过李校长精彩的讲座,让同学们明白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法,就是国家指定并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包含的内容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自由。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的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我们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校师生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最后,李校长要求全校师生学好法,用好法。从小事做起,从平常做起,自觉做到: 不吸烟、酗酒,不进中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不看不健康的书刊、视频,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自觉守法、依法律己,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希望同学们走好青春的每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守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努力成为法治国家的建设者!(文:房铭伟 图:杨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