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
招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和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34号)规定,为加强对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院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
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
(二)专业考试报名
1.考生于
2.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四个专业。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现场确认分片区进行。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于
4.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①面试[A.基础条件测试(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仪态)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比例);③艺术素质[A.步态(在规定路线上自然行走) B.音乐节奏感 C.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转能力)];④艺术表现力[A.艺术特长展示(声乐、器乐、小品表演等) 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自我介绍、自备川剧台词片段)];②唱段[自备川剧唱段或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A.戏曲身段、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 B.基本功测试(1.柔韧 2.技巧展示)];④表演[自备川剧片段表演]。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5.编导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①编写故事(命题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6.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
3.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4.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表演专业,必须参加我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按艺术类政策招生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也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邮编: 610059 电话:(028) 84078927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4年9月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招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和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34号)规定,为加强对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院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1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
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
(二)专业考试报名
1. 考生于
2. 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
3. 今年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错报、乱跑考点影响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4. 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成都考点 |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天府广场乘43路、西门车站乘56路车到川师大) |
(028)84768899 (028)84767065 |
南充考点 |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南充市师大路1号) (乘5路、22路、31路、35、37路公共汽车可到达考点) |
(0817)2568373 (0817)2568273 |
自贡考点 |
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学苑街180号) (乘8路、38路、39路、41路、801路公交车可到达考点) |
(0813)5505999 (0813)5505678 |
乐山考点 |
乐山师范学院(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城北客运中心可乘6路车,旅游车站可乘1路、6路、8路、10路、13路车到达考点) |
(0833)2276288 (0833)2276247 |
绵阳考点 |
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乘72路至磨家校区、剑南市场乘18路至磨家校区、火车站乘805路至磨家校区) |
(0816)2200001 (0816)2202650 |
达州考点 |
四川文理学院老校区(达州市南坝街400号) |
(0818)2760947 (0818)2790101 (0818)2790027 |
内江考点 |
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 (高速公路客运中心站乘坐219路至师院东区站、火车站乘207路至师院东区站) |
(0832)2340613 (0832)2341097 |
巴中考点 |
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巴州区广福街128号) |
(0827)5253277 (0827)5266210 |
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分值
1. 科目:(1)素描;(2)色彩;(3)速写。
2. 分值: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色彩 |
|
素描 |
|
速写 |
|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3.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4.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两类志愿不能交叉填报,错填乱报者,责任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等二级学科专业及其一级学科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史论)、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等我省专业统考尚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学校审录(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除外)。
报考省内院校及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招收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8 电话:(028)84768899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4年9月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
招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和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34号)规定,为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计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只报考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
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
(二)专业考试报名
1. 考生于
2. 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
(三)考试项目:
1. 身体素质三项必考:
2. 专项技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一项:
(四)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
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均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五)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川招考委〔2014〕56号文修订后的专业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
(六)考生应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提前到达考点,通过指纹验证系统后参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考生须知》。
(七)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的考生,
第二批: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的考生,
(八)我省2015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均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九)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和2015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其责任自负。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体育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体育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090713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4年9月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
招生简介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和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34号)规定,为加强对音乐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
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
(二)专业考试报名
1. 考生于
2. 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四个专业。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
3. 现场确认分片区进行。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在
4. 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1. 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
(1)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彭吉象、张瑞麟编著《艺术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专业:①视唱练耳(一)200分;②和声知识10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100分(自选曲目一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4)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两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5)录音艺术(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20分;②器乐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6)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1. 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 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试范围: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仅限汉族音乐部分,中国音乐史仅限近现代音乐史部分,西方音乐史仅限古典主义、浪漫主义部分]。
(7)钢琴调律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器乐演奏100分[演奏(钢琴、西洋管弦乐器均可)自选乐曲一首];③钢琴与钢琴调律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张琨著《钢琴的调律及维修》,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8)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音提琴均可)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提琴与提琴制作基本知识200分[参考书目:(英)克里斯•约翰逊,罗伊•考特诺尔著《小提琴制作艺术》,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 音乐学类专业
(9)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3. 音乐舞蹈类专业
(10)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3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4. 音乐表演类专业
(11)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2)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复调乐曲可作为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5)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中外乐曲均可,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6)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萨克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
(18)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9)声乐[流行演唱(原通俗唱法)]、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20)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注:视唱占20%、练耳占80%)
(1)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
(2)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转位)。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钢琴调律、提琴制作、音乐学、音乐舞蹈、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弦乐、打击乐、流行器乐专业](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2)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理论、作曲类”、“音乐学类”、“音乐舞蹈类”和“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0):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及“音乐学类”(考试类型1-9)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舞蹈类”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0-20)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于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2. 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4. 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5. 专业面试要求考生不准化妆、不准穿演出服,一律着便装、穿平底鞋参加面试(音乐舞蹈类专业舞蹈综合素质科目面试除外)。凡违反此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将分别公布总分和各部分的原始分,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总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单独命题的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文化考试。
音乐理论作曲类及音乐表演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艺术类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两类志愿不能交叉填报,错填乱报者,责任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必须参加我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音乐学(音乐舞蹈)专业,必须参加我省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史论(音乐史论)、音乐表演(指挥)、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治疗)、音乐学(乐器修造)、音乐学(钢琴调律)、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音乐表演(器乐或声乐)专业,必须参加我省音乐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028)85430270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4年9月